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修高速路损坏房屋,高速路的建设机关或承建单位或施工方应该根据《民法通则》和《侵根责任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修理、重作、更换;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根责任法》
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九条【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五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