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自动投案需表现出肇事者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如下情形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1、交通肇事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即是作案人,但未逃离现场,当司法机关询问时则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
3、在司法机关尚未确定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者因病、因伤或为了减轻犯罪后果,而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先电信投案的
5、并非出于交通肇事者的主动意愿,而是经亲友规劝后陪同投案的
6、公安、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7、因特定违法行为在被采取行政、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内,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