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联名的条件:诉讼标的必须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登记。
向人民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可以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人。
代表人的这个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请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人民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可以适用该判决、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