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
一,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是其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之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第
二,行政许可是一种经依法审查的行为。行政许可并不是一经申请即可取得,而要经过的依法审查。这种审查的结果,可能是给予或者不给予行政许可。
第
三,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是一种准予当事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行为。
第
四,它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对外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和受管理权限约束的相对人,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
五,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除了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还应以正规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