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怎么写宣告失踪申请书
1、首部。
(1)文书名称。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请求事项:写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下落不明已达法定期限,请求人民宣告其失踪人。
(2)事实和理由。
3、尾部。
(1)致送人民名称。
(2)申请人签名,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公章。
(3)申请日期。
(4)附项。
二、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宣告失踪申请书
申请人:,女,×族,××岁,××省××县人,××县××公司职员,现住××县××路××号。
被申请人:,男,×族,××岁,××省××县人,××县××公司职员,原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被申请人下落不明已达2年,请求宣告其失踪。
事实和理由: (应祥述,此略。)
此致 ××县人民 申请人: ××年××月××日
附:
1、××县公安局关于失踪的证明;
2、刘××书面证言。
什么是失踪
一、宣告失踪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为失踪人并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制度。宣告失踪的主要法律意义,在于为失踪人设定财产代管人。而在未成年人或成年的精神病人,法律已为其设置了监护人制度,即使其失踪,监护人即可担负财产代管责任,无须再另设财产代管人。如照此推理,宣告失踪,仅对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才有意义。
宣告失踪是对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其制度价值在于救济因自然人下落不明而导致的财产关系不稳定状态。通过宣告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可为其设立财产代管人,保管失踪人财产、处理应了结的债权债务,维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宣告失踪的法律要件
1、受宣告人失踪。即受宣告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没有任何音讯,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
2、失踪达到法定期间。宣告失踪的法定期间为2年,从失踪人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战争期间失踪的,失踪期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不是自然发动,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程序才开始。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有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如父母、配偶、近亲属、债权人、债务人等。对于申请权的行使,法律没有规定顺序以及序位的限制,即申请人之间没有排他效力,任一申请人都可以申请。
4、由宣告。收到利害关系人的宣告失踪申请后,先要发出寻找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满,失踪事实得到确认,应以判决方式宣告失踪。
失踪多久可以定义为失踪
失踪24小时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立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4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