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合同法第326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最高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索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转让合同前,让与人自己已经实施发明创造,在合同生效后,受让人要求让与人停止实施的,人民应当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不影响在合同成立前让与人与他人订立的相关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