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0万元打赏主播包一年中新网10月24日电直播到底有多火街上、商场、发布会随处都看到有人在进行直播,土豪动辄大手笔打赏主播的新闻也层出不穷。上周末,一支土豪打赏网红主播的小视频在网络上疯传,该土豪在短短1分钟内豪掷100万人民币,网红一度失控落泪。22日晚,花椒主播“关妙甜~Miti”在直播劲歌热舞过程中,一个网友突然向她示爱,网红主播不屑的表示:“10个蓝色妖姬就跟你走。”令人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土豪放言要包下主播一年,在随后不足1分钟时间内,连续送出500个蓝色妖姬!蓝色妖姬是该直播平台虚拟礼品,1个蓝色妖姬价值19999花椒豆,折合人民币约2000元。围观网友粗略换算500个蓝色妖姬相当于100万人民币!
二、不走算不算违约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在法律上认定合同是否成立,主要看要约和承诺是否都具备。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已经受要约人承诺,就表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宣告成立。在单方允诺合同中,判断合同是否认定,主要难点在于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则视为要约。因为要约邀请只是作出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向不特定的任何人发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表示,无论对于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