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异同
(一)共同点:
1、都是非政府组织,是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
2、都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 例
1:国家图书馆对读者有公共管理的职能。 例
2:学校对于家属区的管理和大的学校里的红绿灯等的管理,应该给学校一定的行政管理权。
(二)区别点: 1.法定依据 行政授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如果没有法定依据的,视为行政委托;行政委托不强调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目的即可。 2.法定方式 行政授权的方式有两大类:一是直接授权;二是间接授权,即法律、法规规定某可以根据需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将某个特定的行政职权授予某个组织。 行政委托的方式较为灵活,由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 3.法律后果 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或者是使得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的职权内容增加,或者使得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委托,不发生行政职权和职责的转移,受委托的组织并不因此而取得行政职权,也不因此而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受委托组织根据行政委托行使职权必须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而不是以受委托组织自己的名义进行,其行为对外的法律责任也不是由其承担,而是由委托的行政主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