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机动车碰撞行人,责任究竟应该如何划分,需要看事故现场情况确定。根据事故发生的地点,双方通行的情况有好几种情形:一.200米之内道路上有人行横道线的:在人行横道线,而且没有证据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有证据行人闯红灯,行人主责,机动车次责偏离人行横道线,而且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折返,行人全责,机动车无责二.郊区无人行横道线路段(不包括:高速公路、有设施的公路)
1.行人突然闯入机动车道、或者突然折返,以致急刹车都无法避免事故的。行人主要以上责任,机动车次要以下责任。
2.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而司机未加注意,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夜间视线不好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同等责任。
3.高速公路、有设施的公路:行人至少主责,可以定行人全责。普及一下事故责任赔偿: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发生事故,机动车首先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给以全部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赔偿,而且非机动车一方还可以减去百分之十的责任赔偿。机动车从次责到全责,都是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2000元、医疗10000元、死残110000元)全赔,不分责任比例。超过部分机动车根据责任比例(责任比例+10%)再赔。机动车无责,也在交强险限额内(物损100、医疗1000、死残11000)全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