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编写初中教材擅自使用他人作品是否侵权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韩某不能向教材编写单位主张侵权,编写单位属于法定许可,但韩某可向编写单位主张支付报酬。著作权法
第二十三条
第一款规定:“为实施就你那只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单幅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站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由此可知,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在编写法定教科书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使用他人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