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动物园的管理职责,可以理解为对动物的看管义务。动物园应当考虑动物的特点和动物的利用目的等因素,采取一般社会观念所要求的措施,以防免动物危险。具体而言,动物园管理职责的认定要坚持个案认定的原则,具体考虑如下因素综合认定,包括:动物的种类、特性、先前表现、活动场所、受害人的特点和其他情况。
3、从该法条规定来看,适用的是过错原则。所谓过错原则,即游客若遭动物侵害,首先推定动物园一方存在管理过错,但园方如果证明自己无过错(尽到管理职责),则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