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规定,守信慈善组织享受以下优惠措施:登记事项变更、相关业务办理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服;“财政支持社会组织示范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守信慈善组织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守信慈善组织购买服务,并为守信慈善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指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中华慈善奖”、“先进社会组织”评选;为守信捐赠人申请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便利服务;在婚姻、殡葬、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服务中为守信捐赠人提供便利服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作为纳税信用评价的重要外部参考;在实施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将守信记录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重要参考;在办理中小城市落户或者大城市居住证等方面,为守信捐赠人提供便利服务;在专利申请、版权登记、诉讼维权等方面提供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优先、加快服务;作为全国性奖励评估、评优表彰重要参考;在学习培训、公派出国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守信捐赠人;在法律顾问、商事调解、经贸和海事仲裁等方面优先提供咨询和支持;给予免票游览、使用或票价优惠等服务;鼓励城市交通系统给予购票优惠政策等26项便利措施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