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冻结的财物如何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1、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待人民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查封、扣押机关应当向人民送交执行回单。不得以未移送赃款赃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
4、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应当向人民随案移送该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该金融机构应当向人民送交执行回单。
5、人民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6、司法工作人员、挪用或者私自处理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