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独生子女证补办理手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补办流程:
一、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的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表格内容需如实填写。
二、经过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三、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5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理由。
4、夫妻两人户籍不在一地的,可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