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是形成同居关系,为此,给付彩礼的父母或亲属依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第
(一)项的规定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能否支持?根据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第
(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