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案件提请抗诉适用的法条如下: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
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