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如果这是你
第一次离婚的话,建议你可以先撤诉,过半年再。现在这种情况不是不能开庭,而是如果男方不来,很难判决你离婚,因为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是否感情确已破裂,需要你们两个人在法庭对质才能得出结论。现在对方完全逃避,即使开庭,也只可能判你们不离,如果你撤诉,过半年再,就是你
第二次,那判决离婚的几率就比较大了,对方再不出庭也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