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举证期限是指你提供的证据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
对于状中所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你可以在提交的答辩状中详细说明,写明你的反驳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