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作为学校或教师,应时刻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并制定制度对校园暴力零容忍;一旦遇到打架斗殴事件,要及时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学校与教师只需依法通知其监护人。千万不要在法律之外擅自处理校园暴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