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小卡片及上门“服务”涉及卖淫行为,你朋友在自己开设的宾馆中容留卖淫行为是违法的,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
2、根据《刑法》359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61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作为旅馆的主要负责人容留他人卖淫的,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请赶紧规劝你的朋友,遇上此类情况应及时报警,决不能容留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