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制度,该项制度一方面完善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登记手续,另一方面方便商品房购房人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步骤,其优点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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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轻了出售公房单位或开发商为住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难度和强度。以前,住房出售后,公房出售单位或开发商为全部住房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十分麻烦,牵扯了售房单位或住房户的很大精力,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制度后,开发商只要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证》上签章后交给购房者,就等于给购房者办理了其住房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十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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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利于购买住房者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前,购房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迟迟拿不到手,致使住房用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其原因主要是手续繁琐。实行土地分割转让许可制度后,住房者只要从开发商那里领到一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预登记证》,凭此证就可直接到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既简化了办理程序,又加快了办证速度,同时,解决了办证难的根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