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团伙多次进行犯罪活动2005年,为谋取非法财物,被告人A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张某某、童某某、B等人在一些酒店、宾馆、茶厅等处开设赌场。2008年,因赌场经营惨淡,A让张某某等人自行解决个人生活所需,张某某等人则利用其组织的强势地位在当地采用暴力手段实施劫取、敲诈、殴打他人来获取钱财。犯数罪应怎么处罚2010年1月15日,重庆市黔江区人民一审以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包庇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A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5000元;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罚金。宣判后,A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2010年4月16日,重庆四中院终审裁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遂驳回A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