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效的人民调解协议必须具备三个实质性要件。
第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当事人具有能够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
二,意思表示真实。即调解协议正确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并非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调解协议或者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第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以下人民调解协议无效:
(
1)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第三人利益;
(
2)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