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既然已经鉴定为轻伤,说明属于刑事案件,在已经报案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案件办理。
2、行为人有重新鉴定的申请权,任何人、包括派出所不能剥夺;关键是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有可以重新鉴定,否则不予采纳。
3、派出所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即“是否抓人”,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被害人对此无法提出异议,只能对是否立案提出异议。
4、如果派出所不立案,你可以向所长、分局局长、市局局长,当地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和当地纪委等,逐级反映,要求立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