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如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通知书的送达时间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法律依据、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诉讼代理人,通知辩护人。公开审判的案件,将人民检察院的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当事人和辩护人,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
1、
第二次开庭同样要履行
第一次开庭的程序,传唤当事人,通知所有诉讼参与人,听取意见。人民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