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算吗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的。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妇女或者奸淫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如果实施性侵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行为,则构成罪。根据刑法分则规定:如果被奸淫的未成年人系,以论,并应当从重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如果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认为是犯罪。
二、未成年人会怎么判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妇女、奸节恶劣的;
2、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4周岁,其实施行为,则构成罪,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情节轻微不予刑事处罚的,则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