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选择带上身份证去注销,也能够选择放在那里,储蓄卡不会影响个人信用问题。
(1)绿卡储蓄卡与储户指定的活期储蓄帐户实行“一户一折或一卡”的原则。
(2)储户在A上取款交易未成功时,须进行查看操作,如发现余额有误,请立即通知储蓄柜台进行处置。
(3)若遗忘绿卡密码,可持身份证,存折和卡到开户局解决与对应的活期储蓄帐户清户手续,原绿卡储蓄卡废止,解决新卡。
(4)绿卡由于破损等原由比不能继续使用时,可在开户网点解决更换新卡手续,储户交回原卡,再次申请领新卡。
(5)绿卡遗失,应立即向联网的邮政储蓄网点挂失,网点在查验其存款未被冒领后方可解决挂失,解决挂失后,储户即可申补新卡。解决存折挂失,在补发新折前,原卡可继续使用;补发新折后,需交回原卡,并可申请解决新的绿卡储蓄卡。
(6)绿卡被A机吞吃时,储户应及时与A所属的邮政储蓄网点联系,并于次日持该卡的客户凭单和身份证,活期存折到A所属的邮政储蓄网点解决领卡手续,为保护储户利益,三日内未领取,该卡将被集中销毁。
(7)异处存取按款额的5‰收取手续(存款手续费上限20元,取款手续费上限50元),异处挂失每笔手续费10元,异处挂失撤消挂失每笔手续费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