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你可以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
我们首先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
债权人可以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通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债权文书是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