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不动产登记只能登记一个人名字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动产证更换名字,要分情况区别对待:
1.更换名字,意思是要改变原来的房产所有人对房产的所有权,例如通过增加、减少、换人改变房产权属。那需要原来的权利人同意,并办理过户手续。
2.本来就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原来以一个人的名字登记。那可以更换成两个人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