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允许逃避。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尽管没有惩处“行政拘留人员逃避行政拘留”的具体条文,但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拘留决定终身有效。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在异地被抓获或者具有其他有必要在异地拘留所执行情形的,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异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