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夫妻离婚时分割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原因是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所有权,因此包括男方父母在内的其他人的财产,夫妻并没有所有权,所以是不能分割的。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奖金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