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对的再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诉。如果有证据证明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要求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抗诉。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1)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3、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
第一审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一审的审限为6个月,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
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提出。对二审人民作出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民事裁定不服申请再审的,应向二审人民提出。
再审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可以向上级人民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