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房屋核验有效期内可以再次申请核验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房源核验申请方式:房屋所有权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到当地房屋登记大厅申请核验,也可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上申请核验。
二、申请房源核验程序:取网签号→提交资料→受理→核验
三、申请房源核验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存量房房源核验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申请整幢楼房或者整宗土地上的房屋核验,还应当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划拨用地的文件及复印件;其中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用地的,还应当提交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划拨用地转让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5.已购保障性住房上市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地住建委(房管局)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上市出售意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已购公有住房(央产房)出售的,需提供央产办公室开具的“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变更通知单”;
7.平房还需提供房管所开具的实地查看笔录及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图表;
8.房屋有抵押且未在交易权系统办理抵押业务的,需提供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9.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存量房房源核验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10.经纪机构申请房源核验,还应提交建成年代承诺书原件及楼门牌照片。
四、房源核验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房源核验结果告知:申请人可凭核验编号和密码查询核验结果。核验未通过的,当地房屋登记大厅告知所有权人或委托人相关情况。
六、房源信息发布:房屋所有权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房源核验的,核验通过后,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自动发布房源信息;房屋所有权人自行申请房源核验的,应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发布房源信息。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核验房源完成网签或发生限制权利状况影响交易的,信息发布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