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经过合法传唤,开庭时即使被告没有出庭,庭审都将正常进行,庭审结束将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总之,法律程序不因为被告不出庭、不配合就暂停或终止。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只可能出现在民事案件中,刑事案件中不存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上述所称的“合法传唤”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正常领取或签收开庭通知即传票,这是常见的正常情形。另一种是被告拒绝领取或签收传票,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时,人民依法对传票进行公告,60天的公告期满就视为送达的情形。满足上述两种条件的,就属于“合法传唤”,即使被告不出庭,也将依法缺席审理,然后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执行,查控并拍卖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等财产。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切勿因为“找不到人”就不提讼,因为这并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相反,“找不到人”恰好表明无法协商解决,此时就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