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犯罪现场重现是指通过对犯罪现场的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的分析及物证的实验室检验,从而确定或者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和行为的过程。”
在犯罪现场中获取痕迹物证时,并非那么容易,由于物证往往混融于现场环境之中,那时候,将要作为物证的物体、物质,仅反映其本质的性能。而作为物体、物质,其本质的性能是多样性的,每种性能都可以被用来发挥相应的功能或综合几种性能发挥某种功能。比如说,刀的性能,可以削、刺、裁、切、劈等,针对不同的对象起作用,它就反映出不同的功能,针对水果可以削皮,针对人可以伤亡, 针对纸可以裁分等。
所以,现场的刀并非都是的,只有根据刀上的血的性能、手印的性能、刀的归属性能或者刀在现场位置关系的性能等,综合认识,才可能确定其在现场上是否行使了的功能。
由此不难看出,犯罪现场重现结论的获得,无疑是建立在犯罪现场痕迹物证的基础之上的。
在犯罪现场重现的实施过程中,更复杂的是,许多物证由于撕、剪、爆、焚、砸等物理和化学作用,形成了残缺不全甚至本末倒置的状态,那时候,现场中将要作为物证的物体、物质,其个体性能局限性小,原本在犯罪行为过程中所行使的功能就更难于认知了。
即便如此,难度再大、再层次重重,这也是犯罪现场重现的必经之路。无论在重组选择、结构设计、趋向控制、实验鉴定、综合评定等任何一个现场重现的环节过程中,物证都是其依赖的基础。
犯罪现场重现在具体运用现场物证的时候,不仅要以“犯罪行为关系”的标尺,将物证从无数个物体、物质中选择分离开来,同时,还要将这些物证再还原到现场环境之中,以便研究彼此关系产生的原因,研究现场环境对现场痕迹物证、对犯罪行为的具体作用。
这样,才能更清楚地认知现场痕迹物证物证,认知现场环境对物证的作用,使犯罪现场重现科学地反映犯罪行为、犯罪行为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