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利用手机分期套现是犯法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背国家限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钱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钱,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限定,以违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做法,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导致金融组织资本20万元以上逾期没还的,或者导致金融组织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限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导致金融组织资本100万元以上逾期没还的,或者导致金融组织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限定的“情节特别严重”。那么信用卡套现呢信用卡套现有借贷诈骗的嫌疑,信用卡本质上是一种小额的信用借贷,而信用卡套现的本质则是商户与持卡人合谋,恶意以消费名义从银行套取肯定额度的借贷,这在某种程度上涉嫌虚构事实的借贷诈骗。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携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指出,如果套现者拒不还钱,也冒犯了《刑法》恶意透支的条款,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另外,对信用卡持卡人而言,发卡组织一旦发现存在套现做法的信用卡,将立即采取止付措施,同时将持卡人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以实现不良持卡人信息共享。一旦持卡人的套现做法被发现并列入信用报告“黑名单”,会严重影响其信用记录,并将承受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今后向银行借贷资本也将非常困难。信用卡套现的本质隶属虚假消费,就是以在商场、超市、家电卖场、机票等常见信用卡刷卡消费的形式,把原有给商户的消费金额以现钱形式返给自己,这样能够帮助急需现钱的人周转手里的资本。同时,用信用卡刷卡消费来套现,不但能够全部甚至超额套取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而且能够免交银行每天百般之五的息金,还能够享受各信用卡发卡银行最长56天的免息日。拿虚假消费来说,提现的做法本身不违法,因为像任何消费相同,银行从中赚取了手续费,商户也要支付营业税,只不过是持卡人从此免去了50天的百般之五的息金。如果套现之后,不及时还钱,或者借用他人的身份证解决信用卡,恶意刷卡消费和套现,这就冒犯法律了。很显然,省息金是信用卡套现的目的,但这些套现方法可否合法律师认为,套现要分恶意的还是非恶意的。国家还无相关法律约束套现做法,只要持卡人准时还钱,保证良好的信用,那么这样的套现就不能称之为恶意套现,也不违背国家法律;如套现者拒不还钱,这就冒犯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