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上责任险的赔款如何计算
1、车上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投保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后,若附加投保车上(人员、货物)责任险,则保险人负以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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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车辆因发生车辆损失险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或货物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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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保险人对上述人员伤亡或货物损毁进行抢救、施救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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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投保汽车盗抢险的被保险人,在本车被劫时车上人员伤亡。
2、车上责任险的赔款计算方法:被保险人凡发生车上责任险范围内的各项损失,保险人按责任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过程所应承担的责任,扣减相应比例免赔率进行赔付款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人员伤亡:车上人员伤亡按人分别计算,每辆车给付的人数以不超过保险车辆的额定座位(包括司机)为限。如实际载客人数超过额定座位时,以额定座位数与实际载客数的比例付给。
①当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受伤人员医疗费、抢救费超过限额时(含车上人员死亡):赔付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应承担的受伤人员医疗费、抢救费低于限额时:赔付款=实际费用×(1-免赔率)。按人分别计算后的合计数,即是保险人应支付被保险人的赔款数。(
2)车上货物损失:
①当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车上货物损失(含施救费)超过限额时:赔付款=赔偿限额×(1-免赔率)。
②当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车上货物损失(含施救费)低于限额时:赔付款=实际损失费用×(1-免赔率)。
二、盗抢险的赔款如何计算附加盗抢险的保险车辆,在保险期间被盗窃或被抢劫,若满60天后仍未找到,保险人在取得车辆权益转让书后,按车辆保险金额或出险时车辆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并扣除相应的免赔率。(
1)当车辆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赔付款=实际价值×(1-免赔率)。(
2)当车辆保险金额低于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赔付款=保险金额×(1-免赔率)。被盗抢车辆在60天内找回,但车辆遭受部分损失(碰撞、车上装备丢失以及其他机械方面的损坏),保险人比照车辆损失险赔付款计算方法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