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1、案外人向人民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后,人民对执行异议作出了裁定,仍执行了相关房产,那么案外人,应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管辖地为执行。
2、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将被执行人列为第三人。
3、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及时要求执行庭对执行异议申请作出裁定,并根据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