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作为承运人的公交公司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将旅客及行李安全、及时地运往目的地。 对于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旅客人身伤亡事故,《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如果乘客所受的伤害不是其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情形造成,而是由于车祸造成,则公交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乘客可向公交公司索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