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镇建办提出申请
4、乡、镇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同意建房
5、到乡、镇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镇建办签字同意
7、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除上述规定外,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建议你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去详细咨询一下。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