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1、父母户口簿
2、结婚证或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4规格一套。
三、办理程序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须知须提供材料:
1、婴儿母亲的户口卡已婚但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未做变更的,还应持本人结婚证
2、婴儿出生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3、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加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准予入户章
4、在外地出生的婴儿,还应有婴儿生母单位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5、提供婴儿父亲的籍贯。工作程序:
1、审核上述材料
2、办理新生婴儿身份证编号手续
3、办理新生婴儿户口落户手续。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