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单位及职业_____ 我局正在侦查_______案,因犯罪嫌疑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______的监督/交纳保证金_____元。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上述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公安局印) 年月日 本决定书已收到 被取保候审人 年 月 日 以上是公安取保候审决定书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