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优秀农民工的户口准入获得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定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为当地社会、经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市、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农民工,准予本人在我市、县落户。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
②申请人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人民政府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公章)。办理流程: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登记表》,申请迁入原因填写“优秀农民工迁入”,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派出所专职户籍民警受理材料后,和社区民警共同对申请材料中的各种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社区民警在《申请迁入登记表》中加注调查意见,所长审核签字后,原件退还申请人,迁入市辖区的由公安分局审批;迁入各县的由县公安局审批,凭《户口准迁证》将户口落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