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经济案件与刑事案件,完全是二回事,就案件本身而言不存在刑事拘留的问题;
二、判决生效后,在强制执行程序中,义务人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有可能被处以15日以下的司法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