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户口准入政策
①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殊贡献、急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未落实就业单位,愿在徐州落户,拥有固定住所或稳定收入的,允许在徐州登记常住户口;
②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被徐州单位合法聘用、录用,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并纳入徐州劳动保险,在徐州拥有固定住所或稳定收入的,允许在徐州登记常住户口;
③当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符合就业政策规定,在徐州拥有固定住所或稳定收入的,允许在徐州登记常住户口;经批准已领取大学生创业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在徐州登记常住户口。
2、实行鼓励购房的户口准入政策
①在徐州市区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徐州非徐州市区人口购买60平方米以上、在市新城区管委会辖区购买商品房不受面积限制),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办理产权所有者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
②在徐州市区(含新城区)购买二手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以上,在原户籍人员全部迁出后,参照购买商品房的条件办理入户手续。每套商品房(含二手房)5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
3、实行鼓励投资的户口准入政策
①在徐州市区投资人民币80万元,年纳税2万元以上,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办理业主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
②徐州非徐州市区人口在市新城区管委会辖区投资人民币50万元,年纳税1万元以上,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办理业主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
4、实行鼓励经商的户口准入政策
在徐州市区连续经商2年以上,年纳税1万元以上,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办理业主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徐州非徐州市区人口在市新城区管委会辖区连续经商2年以上,年纳税5千元以上,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办理业主及配偶、子女3人的户口。
5、实行“三投靠”户口迁移政策
夫妻相互投靠、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被投靠人需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父母投靠子女的,被投靠人需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投靠后户内人均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生活水平不低于徐州市区最低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