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00元人民币: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2。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