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邻居的朋友因为在外面欠了债,于是质押了自己公司所在的股权,股权质押对于质权人的效力是怎样的呢?

帮助10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11-21 湖南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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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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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质权。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所以,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可以向第三人转质股权。
    全文
    12 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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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
    1、优先受偿权
    包括两方面,一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二是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
    2、质权保全权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这就是所谓的质权保全权。股权质押,尤其是股票质押,因为股权价值具有不稳定性,极易受到市场行情(例如本次股灾)、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所以该质权保全权对于维护质权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
    全文
    10 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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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对于质权人的效力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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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股权质押质押方是谁?
对于股权质押的质押方,一般就是出质人,可以根据出质人自己的股权来向担保公司提出质押,并获得财产的一种情况,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经过股权公司的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后才可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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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国有企业收购股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用拍卖、招标投标、协议转让等法定形式进行;
同时,还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规范合法。
在选择和确定产权转让方式时,必须明确产权归属,保障各项权益具有明晰的所有权关系,对于权属关系尚不明晰或存在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是严禁进行转让的。
此外,任何民事主体在开展各类民事活动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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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否等同于股权出质?
股权质押是担保方式的一种。股权出质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公司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股权出质更倾向于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两者还是有细微的差别。所以,股权质押并不等同于股权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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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原有的骨质增生出车祸压迫神经算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首先应当由交警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的归属进行明确划分。
在责任清晰的情况下,你可以将对方以及他们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他们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
在此过程中,交强险保险公司具有优先赔付的义务,如果交强险赔偿额度无法覆盖全部损失,则应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赔偿责任。
在与保险公司沟通理赔事宜时,你有权直接与其联系。
而对于受害者而言,他们同样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肇事方及其所投保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依法向他们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请求。
在此过程中,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同样具有优先赔付的义务,如果交强险赔偿额度无法覆盖全部损失,则应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分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营养费用、交通费用、后续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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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是什么?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对外担保?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首先,股权质押是质押的一种。对外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因此,在我国,股权质押属于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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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在购房合同中,如何确保房屋无质量问题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在选购房产之前需要核实开发商是否持有以下五个至关重要的证书,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建设工程开工证(c)、国有土地使用证(d)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e),这些证书统称为“五证”。
值得注意的是,前两个证书由城市规划委员会颁发,而建设工程开工证则由市建委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由市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颁发。
在审查五证时,我们应当重点关注其中的两个证书,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特别提醒您,在查阅五证时务必查看各个证书的原件,因为复印件极易被篡改。
在签署合同之前,务必要确认所预购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内,以便未来能顺利地办理产权证。
其次,在选择购房合同文本时,请务必使用规范的版本,切勿擅自修改合同文本。
在填写合同条款时,需仔细理解各项条款的具体含义,避免随意签订开发商自行制定的《定购协议书》。
尽管许多人可能会选择这样做,但实际上这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步骤。
而且这种合同往往存在着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对于购房者来说尤为不利。
因此,建议您最好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
再次,在购买期房时,您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持有预售许可证,并确保您所购买的房屋在预售范围之中。
另外,您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开发商的资质水平。
当您购买现房时,则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已取得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此外,在购买期房时,您需要格外留意合同中关于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总建筑面积之外,还需要填写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在签署购房合同时,您需要注意查验房屋的质量问题。
在阅读《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份文件的内容时,您可以将其视为购房合同的附件。
在签署合同时,您还需要明确物业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等。
最后,在阅读合同文本中的补充协议时,您需要谨慎对待。
有些开发商可能会试图通过补充协议来取消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从而减轻自身的责任。
在合同约定中,您需要特别注意违约责任的部分。
违约情况可能包括:
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或不按时支付款项;
开发商出售房屋后要求购房者更换房屋;
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
交房后房屋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房屋质量不符合要求;
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密无抵押合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保密协议违约金设定为10万元,这一数额是否合理取决于多方面因素。
通常而言,保密协议违约金的设定应以弥补违约方给被违约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为主导原则,且约定的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关于具体的违约金数额,则需依据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进行确定,一般来说,违约金的设定会参照实际损失的大小来决定。
若购房者对违约金的设定持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对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首先,若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经过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但同时也提供了延期交付的正当理由,在此种情形下,购房者无需立即解除购房合同。
尽管并非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由所致,但该延期行为在购房者可接受的范围之内,如因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而导致工程暂停一段时间,现已恢复施工等情况,购房者可选择继续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赔偿责任;
其次,若购房者认为无法忍受开发商的延期行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最后,购房者还可以请求开发商按照延期天数支付违约金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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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质押的讲解
中国《担保法》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于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而《公司法》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和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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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有什么限制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本公司股份收购行为。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则属例外:
(1)为了缩小公司注册资本规模;
(2)为实现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企业合并;
(3)将股份投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机制;
(4)当股东对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不同意见时,也有权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兑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以及(6)在上市公司持续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方面有必要。
关于公司按上述第(1)项、第(2)项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决策,须经过股东大会通过才能生效;
而对于按前述第(3)项、第(5)项、第(6)项规定情形需要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决定,则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权限,由董事会进行审议作出决议。
在公司遵照本规则条款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之后,若涉及到第(1)项情节,需自收购日期开始算起十日内完成注销手续;
如属于第(2)项、第(4)项情节,则应在六个月之内完成转让或注销工作;
至于第(3)项、第(5)项、第(6)项情节,公司累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且必须在三年内完成转让或注销事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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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什么意思呢?
质押其实就是债务人将动产或股票移交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够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动产或股票进行拍卖或占有以偿还债务。股票质押从字面上来看,也就是说把股票当成自己的动产抵押给他人或银行,换来运作的资产即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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