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般来讲,高利贷约定的利率都是普遍高于国家法律规定的最高上限年利率36的,但高利贷行为只要未涉及到双方冲突而威胁到对方的人身安全,只能算是民间借贷纠纷。对于高利贷高出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是属于无效约定,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如果出借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将会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也就是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