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本合并:
1,不管当事人的户口性质与合并人的户口性质是否一致(农业、非农业),都是可以合并的;
2,户口合并,只是把双方或者各方的户口,合并登记在一个户口本内,统一由一个户主管理,并不改变户口的性质;
3,当事人具体可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户籍:
1,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3,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