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偿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主体仅限于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的主体限于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
(二)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即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案由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过错赔偿时,如果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则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人民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离婚,而单独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则人民不予受理。这里所说的离婚既包括依诉讼程序离婚,也包括登记离婚。但登记离婚时,无过错方明确表示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则当事人不得再请求损害赔偿。